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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中教育大學

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事業經營管理碩士班

電腦設備及教室使用規則

98年06月03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所務會議通過

101年3月16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程事務會議修訂通過

103年10月1日 系所事務會議 修訂通過

  • 電腦設備及軟體皆為本系所財產,嚴禁蓄意破壞、偷竊下載使用非法或未授權軟體或擅自更改現有系統。如有違反規定,一經查獲,依本校破壞公物及竊盜之規定辦理。
  • 電腦教室禁止學生或學員使用未經教師指導之電腦(遊戲)軟體或網路遊戲。
  • 電腦教室為防止蟲蟻滋生,禁止飲食,飲料及食品切勿攜入。
  • 離開教室前,使用人務必關閉所有電源及門窗,且需將座椅排列整齊及清理室內垃圾,由該教室保管人確認後始可離開。
  • 以上規定請確實遵守,違者永久取消借用資格,並依損害狀況賠償。

本規則經系所事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,修定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