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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考資格

招生類別及修業年限

日間學制碩士班:14年為限。於14年修業期限內,各系(所、學位學程)如另有規範者依其規定辦理。 

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者:未於規定之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,得申請延長其修業期限,累計以2年為限。

報考資格

報考「碩士班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符合招生系(所、學位學程)訂定之報考資格規定者:

1.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(含應屆畢業生),取得學士學位者。

2.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位者。

3.符合教育部訂定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,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格者。

4.本招生管道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報考之考生。